预赛辩题: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应该以安全为主 VS 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应该以畅通为主
我方观点 : 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应该以畅通为主
一辩陈词: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大家好!
对方一辩慷慨陈词,可谓精彩,可惜逻辑稍有不畅,就犯下了致命错误。缺乏一个合理的评价标准。畅通与安全同为现代交通的主题,都是道路交通环境的重点,没有安全的畅通无从谈起,没有畅通的安全更毫无意义,两者以谁为主,其标准就应该是,谁能更好地解决道路交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谁是社会、城市发展中的关键力量,谁能更有效、快速地促进国家的建设发展。同学们,请看我们的辩题。首先,就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而言,放眼当前形势,道路交通环境存在的主要矛盾是:城市交通相对滞后城市发展,社会要求高与道路运输水平低之间的矛盾突出,其主要体现在拥堵严重,交通秩序较乱,交通事故上升。毫无疑问,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落点就在畅通之上,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畅通工程”不正是准确而有力的诠释吗?“畅通工程,威海先行。”作为 2003 年文明畅通工程模范城市,威海市的交通工作者们无不用自己的辛勤劳作,向我们叙说着,誓将畅通进行到底;“村村通”工程的推出,让更多的人感受到了道路的快捷与畅通。这些无不说明在手段上我们应以抓畅通为主。
其次,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何为“以人为本”?“人”即人民群众,“本”为发展之本,“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民群众为本,即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切发展之根本。交通环境中其体现为“人便于行,物畅其流,环境和谐,经济发展”,而这必须以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前提。快捷、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不仅是现代化城市的标志,更是政府强有力职能的体现。美丽的海滨小城从“一条马路一盏灯”到“两横两纵”主干道的完善,到城市“毛细血管”的疏通,到“人居威海”的创建,无不让人们看到进步和发展,让人感到畅通和舒适,在东方燃起了一颗希望的新星。道路交通关系着国民经济的命脉,而畅通就让其更好的体现着道路交通自身的价值。威海市成为具有投资价值的魅力城市之一,在道路交通环境中其吸引外资的正是它的快速、便捷和高效啊!“道路畅,百业兴”这一切无不说明我方观点: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应该以畅通为主。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一辩小结:
对方辩友不断向我们说明一点,安全很重要,我方同样认为安全很重要,我想问对方一句,畅通不重要吗?毫无疑问,畅通很重要,我不明白为什么对方辩友,没有对两者进行丝毫的比较,安全从很重要变成了更重要;更不明白对方辩友是认为畅通不重要,还是分不清重要与更重要的区别呢?
对方辩友不断地提出没有安全怎么样,没有生命怎么样。我真希望对方辩友睁开你智慧双眼,看清我们的辩题。对方辩友一直问没有安全,畅通会怎样,那我也想问对方辩友一句,没有畅通的安全,是对方辩友想要的吗?难道我们要骑着小毛驴,拿着小皮鞭,走上羊肠小道吗?显而易见,我们讨论的是畅通与安全都重要但以谁为主的问题!
四辩陈词: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同学们:
大家好:
纵观人类历史发展的脚步、文明进化的历程,我们可以看到,在这部历经千年的发展史当中,道路和交通作为文明进步的承载体、社会发展的大动脉,始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罗马大道见证了帝国的兴衰,丝绸之路连传了东西方文化的交融,古往今来,无数的事实证明着这样一个道理:道路畅通则文明兴盛,交通发达则社会发展。
马克思主义哲学曾明确地指出,解决问题要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所在。本着此观点,我方一辩在开篇陈词中,给出了当前我国道路交通环境中的最主要的问题,即社会要求度高和道路交通运输通行能力低之间的矛盾。其主要表现是:拥堵严重,交通秩序混乱,交通网严重不足,这已从根本上制约了城市和社会的发展。
我们举例子来谈。在道路交通方面,北京市举办 2008 年奥运会所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是什么?对此,北京市市长王歧山的回答是:“道路畅通问题,使我寝食难安!”
确实如此。客观环境中,一条拥堵混乱的道路犹如一只张着血盆大口的老虎,时刻存在而又时刻威胁着人民群众的安全,阻碍着经济命脉的畅通。因为只有畅通才能有力地支持安全,才能最大限度地体现出道路的价值所在。
综观整场比赛:双方辩友大谈“以人为本”,可是对“以人为本”真理解了几分。“本”为“发展之本”,更加尊重人的社会价值的体现,更何况“畅通工程”当中所要求的“文明执法、规范管理、安全运输、优质服务”,这岂不正是对广大市民一种更为人性化的关怀呢?
对方辩友显然没有理解到这一点,畅通工程建设中,不单纯包括道路物质方面的建设,也同样包括市民群众的安全意识、遵纪守法观念的畅通。
最后,我想和大家来谈一下威海的交通环境。上有国家“畅通工程”的大旗,下有市政府“发展十一五道路先行”的号角,我们可以看到威海先后有了环山路的修建,世昌大道的拓宽,昆明路隧道的作用。这种种变化,无一不将重点放在“畅通”二字上。在这里,借此机会,我想向威海广大的道路建设者及交警同志致以崇高的敬意。正是因为有了你们辛苦而卓越的工作,威海才会成为独具魅力的城市之一,威海的经济和综合实力才能在畅通大路上飞速向前,这岂不正是“道路畅通,威海振兴”真实的体现吗?
因此,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创造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应该以畅通为主。
谢谢大家!
半决赛辩题:交通安全设施比交通安全宣传重要 VS 交通安全宣传比交通安全设施重要
我方观点:交通安全宣传比交通安全设施重要
一辩陈词: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同学们,大家好!
对方一辩慷慨陈词,可谓精彩,可是认识尚有不足,犯下了一个明显的错误,对方辩友忽视了这样一点:交通安全设施作为一种没有生命的物质存在,其本身要满足安全的需要,必须要借助于有力的宣传之风,否则,悬挂于道路之上的一块安全警示牌,其存在的价值就不是在保交通,而变成了一块交通装饰品了。
在座的各位,今天我们来谈,交通安全宣传和安全设施之间的比较关系,毫无疑问,两者都很重要,但是谁更重要呢?在今天交通安全的大环境中,其判定的标准应该是:谁能更好地从根本上解决当前交通安全中的主要问题,谁能更广泛、更有效地改善交通安全环境。
下面请大家来看一组新华网的数据:据统计我国市民当中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人数不到 67% ,在交通事故中,由交通参与者违法造成的占到绝大多数。
由此,可以得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市民群众安全意识淡薄,遵章守法观念不强,众多的违规行为。而要解决上述问题,毫无疑问,其重要必然放在提高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上。要达到这一目标,其有效的手段就是加大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增强其宣传效果,使交通安全观念深入民心!
由此也可以得出我们今天辩题的结论:交通安全宣传更重要。
下面我来进一步论证此结论的科学性。
一、安全宣传可以激活主体的能动性:交通法规则宣传可以使人更加积极主动地遵守和维护交通安全,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这正是问渠哪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啊!
二、广泛的普及性。何为宣传?它的辞典解释是:向人讲解说明,进行教育,传播和宣扬知识。所谓“宣而知之,传而广之”正是这个道理。而设施则受制于环境和位置的局限,实在难以达到此种效果。
三、安全宣传强大的教育功能,其传播、引导、影响和塑造功能的发挥,也必将形成良好的交通公德,这是安全设施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交通安全宣传的最终目的是提高人的自防和自护能力,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这更加符合“以人为本,构造和谐交通环境”的宗旨!从上四点论证中,安全宣传当仁不让地显示了其在解决问题方面强大的优势。
因此,综上所述,我认为交通安全宣传比交通安全设施重要!谢谢大家。
一辩小结:
谢谢主席!
非常感谢对方辩友对交通安全设施功能的大力宣传,以实际行为支持我方观点。
但是,谢归谢,理性还是让我不得不指出对方辩友在攻辩中的几个明显问题:
一、我方二辩基于现实数据而得出当前我国交通安全方面的主要问题所在,可是对方辩友却为何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呢?我们应该知道,要解决问题必先抓住主要矛盾,主要矛盾才是事物发展的决定性力量。
二、我方三辩从“治本”的高度提出解决交通安全问题的方法,何为“本”?“本”是事物的根本,是彻底解决问题的关键,可是对方辩友却顾左右而言他?是否抱定了一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心理呢?
三、对方辩友一直试图说明:交通事故居高不下,其主要原因是我们的安全设施数量不够、质量不高。但是,我要说,对方辩友你错了。据交通部门统计指出:当前我国安全设施的利用率严重不足,也就是说设施方面最重要的问题是难以物尽其用,因而大有潜力可挖。可是怎样挖掘呢,关键在于借宣传之力来使广大市民思想上重视,行为上落实。
交通安全状况的好坏,最根本的因素就在于人能否自觉遵守和维护交通秩序。
最后,我想提醒对方辩友:抓问题要抓主要矛盾,治标更需治本。
四辩陈词:
谢谢主席、评委,大家好!
首先,我要感谢对方辩友和我方一起向大家做了一次精彩的交通安全宣传。但是对方辩友的逻辑不清,思维混乱,又不得不让我扼腕叹息。
以点盖面,以偏概全,妄图以某些特殊的个例来说明设施的重要性,却对我方已经指出的当前交通安全的主要矛盾避而不谈,躲躲闪闪。
带着对方辩友的这个缺憾,我们来看今天的辩题。何为重要,其有重大的作用、意义和影响的事物。综观整场比赛,我方正是从这三方面论述了交通安全宣传相比于交通安全设施的重要性。
首先,在作用上,交通安全宣传在规范人的交通行为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人是交通活动的主体,而交通安全宣传正是直接作用于人的意识,提高其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正所谓“居安思危,危自小,有备无患,患可除”,交通安全宣传充分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
其次,在意义上,交通安全宣传通过对交通安全知识,道路交通法规和交通道德规范的传播与引导,可以提高交通参与者的自身素质,进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净化社会空气。而一盏红绿灯,一条斑马线在提高人的素质上又能发挥怎样的作用呢?
最后,在影响上,交通安全宣传因为其“宣而知之,传而广之”的属性使得其影响力具有广泛性和普及性的特点。正如我们威海交通安全所做到的“报纸有文,广播有声,宣传电视有影,栏目有图”,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千万,其影响力可见一斑,而相比之下交通安全设施因为其固定性和地域性使得其影响力始终局限,正如济南的戏经常灯又如何去影响威海的道路交通呢?但省城的“七个一”宣传工程却早如一缕春风般,吹到了这美丽的海滨城市。
综上,我方并不否认交通安全设施的重要性,然而对方这种只重设施而忽略宣传的做法,却让我方不敢苟同。
对设施的依赖麻痹了我们的思想,对设施的盲从模糊了我们的双眼。只在一念之间,多少家庭不能团圆,多少悔恨化作泪水,多少母亲一夜白头。我们不要再看见这血的教训,我们不想再听见这泪的呼喊,我们不愿再忍受这骨肉分离的痛楚。此情此景,我们还在等待什么?交通安全宣传的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创一个和谐、美好的交通环境!
决赛辩题: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主要依靠交通参与者的自觉行为还是依靠交通警察的严格管理
我方观点: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主要依靠交通参与者的自觉行为
一辩陈词:
谢谢主席:
非常感谢对方辩友在回答我方问题时能自觉地暴露出本身的错误所在,但是谢归谢,我还是要客观地为大家指出这些问题。
(一)我方二辩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提出广大农村道路交通当中的管理问题,可是对方辩友却为何躲躲闪闪,模糊其辞,是否认为只要城市交通搞好了那就万事大吉了呢?
(二)我方三辩从全面发展的角度提出了良好道路交通环境的建设问题,可是对方怎能还是一叶障目,不知泰山呢?对方辩友大谈特谈主要矛盾,却将环境保护这一重要问题一脚踹开,是否认定了一个良好的、健全的人只要一条腿走路就可以了呢?
(三)对方辩友把交警管理当成一个筐,什么都往里装,那么我就想请问对方辩友,既然交通环境主要依靠交警的管理,是不是出现了问题我们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把责任推给交警同志。然后说,就是因为你的管理工作没做好才造成这种现状呀!但是实际的原因是这样吗?对方辩友此种论调是不是给了我们含辛茹苦的交警同志太大的不白之冤呢?交通环境状况的好坏,其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每个人能否自觉建设和维护交通环境!
因此,最后我想提醒对方辩友,我们都已成人,那就让我们拿出勇气来承担属于我们的责任吧!
一辩小结:
谢谢主席、评委,大家好:
在座的各位,今天我们来谈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之称为良好,它必然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 1 )道路功能的良好发挥。( 2 )较为完善的设施建设。( 3 )具有环保、优美的交通环境。( 4 )交通参与者具有较高的文明素质的水平。
本着以上几点目标,我方的观点是: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主要依靠交通参与者的自觉行为。在今天的辩题中,自觉行为它就是一种自觉创造和维护交通环境的行为,它是一个人在交通大环境中的综合表现。具体地说,它可以是一种职责与责任的体现,是一种主人翁意识与自我管理的体现。从此方面入手,更加符合社会中“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更能促进整个城市文明素质的全面提升。在座的各位,大家是否知道,在威海我们有 250 万市民, 55 万辆机动车, 61 万驾驶员,却只有交通警察 800 人。交通警力不足呀!也就是说,即使所有交警同志夜以继日工作,也难以面面俱到,而交通环境中所包括的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众多方面,则更使交警的管理力不从心啊!
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这个时候,需要我们广大市民担负起自己主人翁的使命感,自觉地建设和维护我们的交通大环境,这才是更为强大的力量,这样才能更有效,更广泛地加快交通环境建设。
马克思主义唯物论说过,外界的管理是外因,而最终起决定作用的还是人的自觉行为这个内在因素。由此取得交警的管理效果更多地依赖于市民自觉接受的程度,也就是说在此关键的环节上,还是市民的自觉意识在起决定性的作用啊!
中国社会环境的历史表明:最长久,最优秀的环境总是表现为矛盾逐渐缓和,人人自觉维护的环境形态。这岂不正与自觉行为的出发点不谋而合。
广大的交通参与者是交通的主体,是道路环境的主导者和创造者。因此,他们的自觉行为在座环境创造的过程中就具有了主动性、广泛性、根本性和决定性的力量。
“一缕春风过,百花竞艳香”。我们相信,随着国民素质逐渐提高,每个人的自觉将迈出一小步,交通的文明就迈出一大步。这也更好地体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谢谢大家!
四辩陈词:
谢谢主席,评委,大家好!
精彩激烈的比赛已经接近尾声,无论双方辩友所持的观点如何,我们都有着共同的出发点,宣传交通知识,提高安全意识,为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增砖添瓦。
言归正传,继续探讨我们今天的辩题。其实,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交通参与者的自觉行为,也需要交通警察的严格管理,因为交警的管理确实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是正如我方一辩指出的:交警管理因为受到人数、时间、地域等因素的制约,使其功能难以充分的发挥,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但这却是不争的事实!而与之相比,交通参与者作为交通环境中的主体,其数量上的优势决定了自觉行为的广泛性和基础性,而其主导者的身份又决定了他在解决问题上的彻底性的根源性,谁应成为主要依靠就不言自明了。
下面请允许我为大家指正对方辩友的几个明显错误:
1 、认识不够,理解浅薄。对方辩友戴着管理的眼镜看世界,忽视了自觉行为的重要性,只有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才能充分发挥管理的作用啊
2 、偷换概念。对方辩友首先将道路交通环境缩小为道路交通,然后又将交警管理扩大为交通管理,一缩一扩试图瞒天过海,相信无法躲过大家的慧眼。
3 、指望他人的心态。古人云: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今天,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亦应当人人出力。我恳请对方辩友收起你那“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想法,不要再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指望交警来担负了!
当你在汽车中,当你在家里,不怕风吹日晒雨淋,你是否想到车辆的洪流中若隐若现的那几许坚毅身影?他们便是我们的交警。他们也是血肉之躯,他们也有自己的家庭啊!
我们每个人自觉一分,交警肩上的重担便会减轻千分万分啊!“一支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只有发挥每个人的主人翁意识,依靠交通参与者自觉行为才是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的关键所在!
我们应当认识到自觉行为是道德水平的标志,是良好国民素质的体现,而良好的国民素质无疑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源动力!
在此道路交通安全法推出两周年之际,让我们用自觉行为在威海掀起交通环境建设的大潮,我们坚信: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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